为建设改革创新、和谐奋进的中国科学院,实现“创新跨越、布局合理、四个一流、和谐有序、开放合作、持续发展”的“创新2020”总体目标,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结合我院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实际,提出中国科学院2011至2015年深化内部审计改革工作规划。
一、深化内部审计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强管理为宗旨,以防风险为重点,以促发展为目标,提升审计水平,有效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内部审计保障科技创新健康发展、加强科技资源有效配置、促进管理行为规范有序的作用。
二、深化内部审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
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通过创新理念、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拓宽领域,逐步实现我院内部审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适应我院科研管理特点的内部审计体系,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预防、咨询、鉴证职能,为“创新2020”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深化内部审计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发展。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有效实现任期目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为基础。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期内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部门和单位的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活动,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
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充实审计内容,明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部门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以及我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特点,研究充实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依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履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出明确界定。二是创新审计方式,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对研究所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审计认定和研究所科研管理绩效的评估,形成对研究所管理有效性的监测评价,提出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院所两级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和科研管理效果、健全我院科研活动成本构成与核算标准积累相应的数据和经验。三是完善审计制度,逐步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体系,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推进后续审计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推进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注重风险预警防范,突出对科研经济活动过程管理的控制与监督。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增强法纪意识,强化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注重风险识别与防范;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决策、立项、规划、用地、招标、建设、竣工等全过程实施审计,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全院基本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效、运行更加健康;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监管制度,规范对外投资程序和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经营风险。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一是要关注院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通过审计、调查、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二是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审视和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关注院属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共性、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切实维护国家创新资源和科研经费的安全、完整。要注重揭示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寻求改进和完善的有效途径,促进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三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院每年要集中安排针对重点领域监督的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促进我院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三级预算管理单位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三)继续探索科研单位绩效审计,重点关注科研资源配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促进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坚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分步推进、认真总结、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大探索绩效审计探索力度,逐步建立起机制健全、体系完备、方法可行且符合我院发展实际的科研单元绩效审计模式。一是拓宽绩效审计思路,拓展绩效审计领域,探索多种类型审计工作的结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合,专项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合,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合,重点领域监督与绩效审计的结合,不断探索绩效审计的方式和方法。二是以科研项目经费效益审计为突破口,检查、分析、评价其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的效益效果。三是根据我院科研体制及管理机制改革的需求,在科研装备建设、科研成果管理等公众关注、风险度较高的领域开展绩效审计的探索,总结规律,循序渐进,逐步加大绩效审计的比重,扩大绩效审计的覆盖面,提升审计效果。争取在2013年建立起科研项目经费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在2015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和我院科研规律特点的综合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四、深化内部审计改革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更新观念、明确定位
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责,不断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建设性和科学性,适应我院科技事业发展的需求。内部审计工作要以促进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持续发展为目标,融入到单位经济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科研管理和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把发现问题和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促进监督和管理的有机统一,促进监督和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领导、健全队伍
有效发挥院监察审计局对全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规划制定、考核评价及监督检查的作用。监察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院属单位的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审计人员培训,完成院领导授权交办的审计事项。
分院设立监察审计处(室),与分院纪检组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审计职能。监察审计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分院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评价和检查;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培训内审人员,组织实施院内部审计部门、分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各分院根据本系统单位情况,在经济活动量大、经济管理活动复杂、科研任务多的单位选聘专职审计人员,组成分院审计组。
研究所设立监察审计工作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承担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编制超过500人且年度经费支出超过3亿元的研究所,监察审计工作机构应独立设置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研究所监察审计工作机构可不独立设置,但必须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属于分院监察审计工作组成员的研究所专职审计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分院监察审计处的调配管理,承担分院系统纪检监察审计重点任务,同时承担和完成所在研究所的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个别人员编制较少的研究所应明确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1名主要从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协助并配合院、分院审计部门工作。
院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以审代训、交叉审计、举办培训班和课题研讨等方式,加强审计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适应我院内审工作发展需要,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专兼职审计干部队伍,形成覆盖全院的内部审计工作网络。
(三)制定规范、完善机制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创新工程深入实施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适合我院国立科研机构特点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备完备、有效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审计规范体系以各类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和办法为重点,以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为保障,逐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行为规范、内部审计评价规范,以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为强化院属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和效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2011年拟出台《中国科学院内部控制审计指南》、《中国科学院预算管理审计指南》等业务操作规程;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完善我院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12年拟完成对我院现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出台《中国科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审计监督,研究出台《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审计指南》等审计业务操作规程和办法。力争在2015年基本构建形成我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以有效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方法、更新手段
积极应对信息技术革命挑战,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伴随我院综合资源管理信息系统“ARP”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内部审计的管理和作业方式必须与之相适应。因此,要全面提高内审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内部审计工作与ARP信息资源系统的整合,通过现场审计、理论研讨、学习培训、技术交流,积极探索和研究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方法。要逐步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科研经济活动的全程监控和及时预警。探索和研究对科研经济活动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全程监控和在线审计。要逐步建立院和分院两级审计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系统、网络系统、审计信息化数据库,建立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建立计算机审计的标准化作业流程,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