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青海盐湖所签订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表日期:2017-12-22党委办公室来源:青海盐湖研究所放大 缩小

  1222日,青海盐湖所举行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责任书》签订仪式。所领导,党委委员,各实验室(中心)正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纪监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王萍主持。  

  首先,王萍讲话,她说,《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是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政治基础,也是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为此,她要求签订《责任书》的有关责任人,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我监督,《责任书》的履约情况将纳入年终的“述职、述廉、述责”工作中。二是层层分解,切实压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之后,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科研团队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结合实际,与本部门的人员、本科研团队的人员签订《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融合,切实履行职责。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协调推进,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严格按照责任书的约定,履行好岗位责任,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作为推动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和“一二三”规划提供保障的重要抓手。 

  随后,主持工作副所长和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书记、签订了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实验室(中心)主任、所分管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 

  最后,主持工作副所长吴志坚讲话,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做好内部控制及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把科研经费管理关、审批关,突出强调规矩意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科研团队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和约束好自己的团队,自觉接受审计等各项监督,自觉承担起科技创新和反腐倡廉的双重责任。各位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为研究所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主持工作副所长和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责任书
  
  主持工作副所长和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签订责任书
  
  合影
  
  签订责任书现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