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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青海省科技合作重点任务项目申报指南论证会在西宁召开

发表日期:2020-08-27来源:放大 缩小

  为切实做好中科院与青海省科技合作工作方案(20212022年)重点任务项目申报指南的编制,强化需求端凝练相关任务指标,加强院地合作成效的共同表达,819日,兰州分院在西宁组织召开了中科院-青海省“盐湖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技术与示范”重点任务项目申报指南论证会。会议邀请了青海省科技厅、青海化工设计研究公司、青海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单位专家对指南进行论证评议。兰州分院分党组书记张怀刚,青海盐湖所所长吴志坚,青海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局长叶栓劳,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副主任高峰出席会议,会议由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处长尹常亮主持。 

  尹常亮介绍了中科院与青海省科技合作工作方案(20212022年)编制的背景、总体框架、实施内容等,重点围绕本次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高峰对兰州分院“十四五”科技合作促进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方式、主要内容和研究进展作了简要介绍。叶拴劳表示,青海省对院省合作高度重视,针对中科院拟支持的重点任务项目,青海省已经先期启动支持,希望通过院省双方的共同支持,进一步放大项目成果产出亮点,提升院省合作成效。 

  会上,在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听取相关科研人员汇报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围绕项目前景与地方、行业发展的契合程度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项目研究内容、相关考核指标、地方经费匹配和支持方式等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吴志坚表示,此次项目论证会开的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对帮助研究所争取中科院STS区域重点项目意义重大,专家建议有高度、有深度、有精度,希望相关科研人员结合专家意见建议,积极做好重点任务项目申报指南的完善和细化。 

  张怀刚在总结中指出,院省科技合作工作方案由分院与地方联合编制,目的是集中中科院优势科技资源围绕区域发展重大主题,凝练未来两年的重点任务。他表示,重点任务应该从需求侧制定任务研究内容和考核目标,是未来院地合作成效的重要表达内容之一,项目申报指南应严格遵循“地方出题”原则,促进院内院外创新资源汇聚协同,为区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青海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相关项目合作企业代表、“兰州分院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组相关成员及盐湖所科研人员代表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论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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