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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高原所召开八届三次职代会审议科研绩效奖励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7-09-14来源: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放大 缩小

  9月14日下午,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召开了第八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有两个议题,分别为审议表决《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会议由职代会主席团团长曹广民主持。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是为了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系列要求,结合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实际业务情况,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科研绩效奖励、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而制定。

  会议应到职工代表人数为43人,因病、出差等请假14人,实到29人。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要求。

  按照会议议程,科技处副处长吉文鹤就《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和《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向职工代表进行了修订说明。职工代表就此两项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发表不同意见。

  职工代表就两个办法采用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研绩效奖励办法(暂行)》27人赞成,2人反对;《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29人赞成。两项议案同意人数均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获得通过。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落实了研究所“三重一大”要提请职代会审议并接受职代会监督。是西高所实现所务公开、依靠职工办好研究所的重要体现。(撰稿人:杨勇刚)

吉文鹤就修订的两个办法进行说明

会议现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