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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做好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06-19来源:放大 缩小
[日期:2008-11-11] 来源: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作者: [字体:]

 

 

教字〔1999〕007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1998年教育部批准我院有条件的研究所,从1999年起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是促进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完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功能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保证质量。
  
  二、已向院申请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认定的审批手续,并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招生工作。
  
  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办法按原国家教育委员地《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试行办法》(教学〔1992〕11号)执行。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本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招生办法并编制相应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报院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各招生单位主管教育工作的所长要加强对外国留学生工作的领导,并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对外国留学生的培养要求应与国内研究生一致,其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1〕17号)执行,保证培养及学位授予质量。各单位应就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生活、学籍管理等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送院教育局研究生处备案。
  
  五、对外国留学生的收费标准,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执行。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精神,参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收费细则。
  
  附件:一、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函
  
     二、关于印发《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试行办法》的通知
  
     三、关于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

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五、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六、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中国科学院教育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函
  
  教外来函〔1998〕88号
  

中国科学院:  
  你院科发教字[1998]0329号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从1999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请你院按照有关规定,以研究所为单位,分别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认定的审批手续,并按照原国家教委《接受外国留学研究生试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外国来华研究生的招生、管理、教学和学位授予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二: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试行办法》的通知
  
     教学〔199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外办、公安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教育局,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
  
  学位〔1991〕17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证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质量,决定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将试行办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点工作,应以本试行办法为依据,除了政治思想要求外,既要遵守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的原则精神,又要考虑世界各国,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实际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二、试行办法基本适用于授予亚非地区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的工作。对授予其他地区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问题亦可参照执行。在具体掌握上应注意以下原则:
  
  (一)授予博士学位,不管来华留学生来自哪个地区的国家,都应按照本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授予硕士学位,对来华留学生课程学习应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来要求;对硕士论文,可以根据不同的培养规格提出不同的要求。
  
  来华留学生培养规格的确定,主要由各有关高等学校自行掌握;对于来自亚非地区的来华留学生,一般应采取学习课程为主,撰写论文为辅的培养规格;对来自其他地区的来华留学生,拟采取学习课程与撰写论文并重的培养规格。
  
  (三)授予学士学位,可按本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要求。
  
  三、对来华留学生学习汉语的要求应实事求是,要求太高,容易脱离实际;要求太低,不利于对外交流。应按照本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
  
  四、试行办法只作为内部文件在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不对外公布。望各有关高等学校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注意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并将组织实施本试行办法的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便逐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这一工作制度。
  
  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四: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外来〔19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物价局(委员会),广东省高教厅:
  近年来,由于我国物价水平不断提高,来华留学生教学及管理费用普遍增大,继续按1989年制定的《自费外国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收费,有些接受来华留学生的学校和专业将难以支付教学和管理中的各项正常费用。为此,根据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接受来华留学生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的收费标准(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各接受学校对自费来华留学生的所有收费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为方便来华留学生在境外计算来华学习的有关费用,有关接受学校可按对外提供收费标准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公布约折合的美元金额。
  
  二、考虑到各接受学校的地理条件、教学水平和设备条件等的差异,并参考国外大学接受留学生的收费办法,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仍只规定各项收费的幅度。各接受学校可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确定本校的实际收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来华留学生的学费可于学年开始时一次收取;特殊情况下也可分两次收取,每学期开学时各收取一半。对学习期限在一学期以上、一学年以下的来华留学生,应按一学年的标准收费。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准予来华留学生缓交学费,缓交期限一般为一至两个月。对缓交学费者应收取5%的滞纳金。
  
  来华留学生中途退学或转学时,已收取的学费一般不转、不退。
  
  来华留学生的住宿费可于每学期初一次全部收取;留学生有特殊困难时,也可准其按月交纳。留学生因毕业、结业、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当月住宿费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
  
  四、根据我国政府与派遣国双边协议来华的自费生,应按接受学校规定的自费生收费标准交纳各项有关费用;享受我国政府部分免费待遇的留学生,应按上述标准交纳免交部分之外的有关费用。
  
  五、对现已在校的自费生,应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至毕、结业。
  
  六、本通知的附件《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修订)可以对外提供。
  
  附件: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199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五:
  

中国科学院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中国北京三里河路52号(100864) 52,San Li He Road,Beijing 100864,China
  
  电话(Telephone):86-10-68597529 传真( Fax):86-10—68512364
  

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审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s Wishing to Study in China
  
  Formulaire à I’ usage des étrangers désireux d’ étudier en Chine


  
  

姓名

Name Family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Nom Nom de famille Prénom

Photo

2 .出生日期及地点

Date & place of birth

Date et lieu di Naissance

3 .国籍

Nationality

4 .性别

Sex

5 .婚姻状况

Marital status

Etat civil

6 .宗教信仰

Religion

7 .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Mailing address & telephone number

Domicile permanent et numéro de téléphone

8 .本人学历 ( 中等或高等教育学历 )

Educational background (secondary or higher schooling)

Etudes effectuees (secondaires et superieures)

校 名

Name of school

Nom del ' école

 

 

在学时间( 年月~年月 )

Dates of attendance

from/to

Durée d ' études

du/au

 

取得证书、学位

Diplomaordegree

obtained

Diplomesougrades

obtenus

 

主要学习课目

Area of specialization

Disciplines principales éudiées

 


  
  
  
  
  
  
  
  
  
  申请人保证:
  
   (1)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是真实无误的;
  
   (2)在中国学习期间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接受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学习地点和学校的安排。
  
  I here by affirm that:
  
   (1)All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form is true and correct;
  
   (2)I shall abide by the laws of the Chinese Govemment and the regulations of my school;
  
   (3)I shall accept the arrangements of the St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 regarding
  
   my place of study.
  
  Jem’engageà
  
   —déclarer que tous les renseignements foumis sont exacts;
  
   —respecter les lois du Gouvemement chinois et les règlements del’établissement où je ferai
  
   me sétudes;
  
   —accepter la décision prise par la Commissiond’Etatpourl’Education de Chine quantàla
  
  désignation del’établissement où je ferai mes études.
  
  
  
   日期: 申请人签字:
  
   Date: Applicant’ssignature:
  
   Signatureducandidat:
  
  

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安排意见( 此栏不由申请人填写 )

Arrangement by the State Education Commission of China (not to be filled out by the applicant)

Arrangement fait par la Commission d' Etat pour l' Education de Chine (A ne pas remplir par le candidat

学生类别

在华时间

经费办法

补习汉语院校

学习专业

专业院校


  
  附件六: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PHYSICAL EXAMANATION RECORD FOR FOREIGNER


  
  

姓名

Name

 

 

性别

Sex

口男Male

口女Female

出生日期

Birth Day-Month-Year

 

 

Photo

 

现在通讯地址

Present mailing address

 

 

血型

Blood

国 籍

Nationalitv

 

 

出生地址

Birth Place

 

 

type

 

过去是否患有下列疾病:( 每项后面请回答“否”或“是” )

Have you ever had any of the following diseases?

(Each item must be answerd “ Yes ” or “ No ” )

斑疹 伤寒Typhus fever 口 No 口 Yes 菌 痢 Bacillary dysentery 口 No 口 Yes

小儿麻痹症Poliomyelitis 口 No 口 Yes 布氏杆菌病 Brucellosis 口 No 口 Yes

白   喉Diphtheria 口 No 口 Yes 病毒性肝炎 Viral hepatitis 口 No 口 Yes

猩 红 热Scarlet fever 口 No 口 Yes 产褥期链球菌感染 Puerperal streptococcus infection □ No 口 Yes

回 归 热Relapsing fever 口 No 口 Yes 伤寒和副伤寒 Typhoid and Paratyphoid fever 口 No 口 Yes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Epidemic cerebrospinal meningitis 口 No 口 Yes

是否患有下列危及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病症:( 每项后面请回答“否”或“是” )

Do you have any of the following diseases or disorders endangering the public order and security?(Fach item must be answered “ Yes ” or “ No ” )

毒物隐Toxicomania ……………………………………………………………………□ No □ Yes

精神错乱 Mental confusion …………………………………………………………………□ No □ Yes

精神病Psychosis 躁狂型 Manic Paychosis ………………………………………□ No □ Yes

妄想型Paranoid paychosis ……………………………………□ No □ Yes

幻觉型Hallucinatory psychosis ………………………………□ No □ Yes

身 高

Height cm

体 重

Weight kg

血 压

Blood pressure mmHg

发育情况

Development

营养情况

Nourishment

颈 部

Neck

视 力    左L

Vision    右 R

矫正视力 左L

Corrected vision 右 R

Eyes

辨色力

Colour sense

皮 肤

Skin

淋巴结

Lymph nodes

Earx

Nose

扁桃体

Tonsils

Heart

Lungs

腹 部

n

 

脊柱

Spine

四肢

Extremities

神经系统

Nervous system

其它所见

Other abnormal findings

胸部X 线检查

Chest X-ray exam

 

 

心电图

ECG

 

 

化验室检查

包括血清学诊断

Laboratory exam.

(Serodiagnosis)

 

 

 

 

未发现思有下列检疫传染病和危害公共健康的疾病

None of the f0llowing diseases or disorders found during the present examination.

 

霍 乱Cholera 性   病 Venereal Disease

黄热病Yellowfever 开放性肺结核 Opening lung tuberculosis

鼠 疫Plague 艾 滋 病 AIDS

麻 风Leprosy 精 神 病 Psychosis

意见 检查单位盖章

Suggestion Official Stamp

医师签字 日期

Signature of physician Date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