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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6日甘肃张掖地区行政公署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定科技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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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 编辑: | 【大 中 小】 |
1998年9月6日甘肃张掖地区行政公署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定了科技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乙方:张掖地区行政公署 中科院兰州分院系中国科学院设在西北地区的一个综合性科研机构,有近代物理所、化学物理所、冰川冻土所、沙漠所、高原大气所、地质所、西北高原生物所、盐湖所八个科研所和一个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拥有1700多名高中级科技人员,是国家知识创新的基地之一、高科技的辐射源和科技人才库,具有学科齐全,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综合优势,愿意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 张掖地区是河西走廊中部的一个灌溉农业区,是国家的重点商品粮、商品菜生产基地之一。近年来,全区各级领导进一步强化科教兴区意识,理顺发展思路,在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严业,特别是发展高效农业、开发沙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为了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和“院地共建”的有效途径,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张掖经济的快速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1997年以来甲乙双方通过多次走访考察和信息交流,先后达成两批共十一项科技合作项目,其中年产6万吨长效碳铵装置已竣工投产;张掖地区沙产业发展的战略构想、沙荒地独龙棚架葡萄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新型农用镁水泥棚架研制等项目进展良好,为进一步加强合作,探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在加强前期合同项目的基础上,乙方依托甲方的优势,使科技合作领域由兰州分院向中科院所属各科研机构延伸,形成多方位、多学科、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经济、信息交流网络,促进高新技术向乙方各个领域的渗透。近期重点在农业科技园建设,六大支柱产业建设,高效节水,规模养殖,种子工程,沙产业开发,可持续发展,产业化经营,农副产品加工,工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人才培训,信息交流,技术咨询等领域开发合作。 三、甲方通过建立科研、中试、示范、推广基地,采取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培训、合作开 发、提供信息、牵线搭桥等形式,为乙方提供智力和技术保障。乙方制定落实技术、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积极为甲方开展科研开发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保证项目实施配套基金。 四、实行院地共建领导体制,成立由兰州分院和张掖行署领导组成的院地共建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分别由甲方的科技处和乙方的行署科技处、高效农业办公室负责协调,建立院地领导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合作项目采用合同制,依照《技术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双方严格履行合同。 六、设立院地合作奖励基金,对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给予重奖,对在院地合作中做出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职称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未尽事宜,由共建协调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10份,双方各执5份。 张掖地区行政公署(章)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地址:甘肃省张掖市 时间:199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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