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合作协议书
自1999年白银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市院交往日益频繁,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取得了显著的合作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提升合作层次,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1999年所签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在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高层次、全方位的合作。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一轮市院合作的指导原则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为方向,以增强区域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发挥白银的政策、环境和资金优势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国家级白银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积极拓展白银市和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合作的新领域、新途径、新形式,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白银科教兴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白银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是市院合作工作的领导机构。白银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分别在白银市科技局、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设立“市院合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负责合作协调联络的具体工作,其组成人员共同双方委派,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和运行规则另行制定。
三、双方合作定期举办中国白银高新技术成果交流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白银市向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提供参加“高洽会”良好条件;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将“高洽会”的有关活动内容纳入分院的总体工作中统筹安排,发挥在国内外的影响和作用,协调和引导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研机构参加“高洽会”,介绍国内外高级科研机构参加“高洽会”。双方在“高洽会”期间共同举办“院士论坛”、“科学家论坛”、“西北科技论坛”等活动。
四、双方进一步合作发展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共同创造条件促进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和国家级白银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的健康发展。白银市为园区开发、基地建设、成果转化、产业升级提供优惠政策并在资金、人才、土地和设施等方面提供扶持和配套服务;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向白银优先推荐本院和中国科学院系统内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产业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并组织人才、技术、项目协同进入白银。双方合作建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利用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运作,扶持企业的发展。
五、双方协同建设、共同提升白银科技创新能力。共同鼓励和全力支持分院所属研究机构和中国科学院系统研究机构在白银共建、联建、协建各种形式的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研究实习基地、博士硕士工作站,并开展对接。组织有关研究所(室)带科研项目到白银开展工作,白银市积极为高科技成果的中试、转化和试生产提供设备和场地条件。
六、组建白银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积极推介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院士或专家为白银市的战略性研究、高技术发展、重大项目、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投资方向等提供咨询和建议。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每年组织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院士或专家,为白银做一次专题学术报告或科技讲座。
七、建立白银市市院合作专项资金。白银市政府和白银高技术产业园每年提供1000万元,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每年提供20万元,作为白银市人民政府同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合作的专项经费,由白银市人民政府指定白银市院地院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白银高技术产业园产业化项目及基本建设和国家级白银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等的引导支持。
八、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继续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向白银市所辖县区政府和重点合作单位派出科技副职,可到白银地区大、中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兼任顾问、总工程师;白银市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到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的有关部门挂职学习,可选派科研机构或重点企业的研究开发人员到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所属所(室)或由分院推荐到中国科学院系统进行研修或开展合作研究活动。此项工作由双方的科技、组织人事部门落实。
九、白银市为双方合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合作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由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及所属系统与白银市的合作项目和由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协调引导的中国科学院系统与白银市的合作项目享受白银市的一切优惠政策。
十、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白银市科技局和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执行局联合组建成立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要面向区域经济和市场需求,特别是白银市实际需求,组织中科院有关研究所和有关企业进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与扩散,逐步建立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推动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综合服务等。白银市科技局所属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要转变职能,全方位为产业园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6年底。届时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调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保存三份。
白银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二○○三年九月十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中科院兰州分院
合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周多明 白银市市长
程国栋 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 院士
副组长:王学定 中科院兰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李建庄 中共白银市市委副书记
索继栓 中科院兰州分院副院长
何水清 中共白银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天明 白银市副市长
火统元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 查 市政府秘书长
王 涛 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所所长
孙成权 中科院兰州资环信息中心主任
谢 铭 中科院近代物理所副所长
杨生荣 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副所长
高云翔 中共白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烈杰 白银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冯彦明 白银市科技局局长
李策一 白银市经贸局局长
董继武 白银市农牧局局长
梁大兰 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助理、综合处处长
姬贵林 中科院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处长
冯书明 中科院兰州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张 健 中科院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办公室主 任:冯彦明 姬贵林
副主任:张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