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地区行署中科院兰州分院 关于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
为充分发挥兰州分院雄厚的科研和人才优势,推动定西地区经济和科技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地院合作,开展科技创新,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立足定西地区资源优势,在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进行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围绕中药材、马铃薯等主要农副产品加工,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开展可行性分析研究;联合开发、转让新产品、新技术,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联合开展品牌、工艺、测试、计算机应用等服务工作;培训高层次科技人才,选派科技副职。 二、近期合作的主要项目 1、甘肃地道药材当归、党参、黄芪规范化种植技术和基地建设研究 2.甘肃地道药材红芪、秦艽、甘草、柴胡规范化种植技术和基地建 设研究 3、马铃薯精淀粉加工和变性淀粉加工 4、作物辐照诱变育种 5、农副产品贮藏保鲜及加工,真空冻干技术应用 6、超临界CO2萃取技术 7、草产业开发及珍禽动物养殖 8、沙棘黄酮系列产品开发 9、人才培养及科技副职选派 10.重点产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合作方式 1、成立由兰州分院和定西地区领导组成的院地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院地领导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分院科技处和行署科技处负责合作的日常工作。 2.双方合作实施的各类科技项目,要由双方负责单位签定项目实施协议。 3、双方在合作中要逐步建立“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机制。定西地区主要提供土地、基础设施、资金等,兰州分院以不同方式(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入股,联合组建股份制公司,股权比例以合同形式另行确定。 4、定西地区依照“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在合作中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才给予奖励。 四、合作项目由定西地区行署科学技术处和兰州分院科技处负责审定。 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10份,双方各执5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定西地区行署(盖章) 中科院兰州分院(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地址: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2002年3月14日甘肃定西地区行署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定了科技合作协议。合作项目及具体工作由定西地区行署科学技术处和中科院兰州分院科技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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