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科院与甘肃省、青海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院地合作工作,根据中科院2004年度工作会议精神、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2004年各分院院地合作工作指导意见》和《兰州分院2004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现就2004年度兰州分院院地合作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制定中科院与甘、青、蒙2005—2010年院地合作规划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紧密结合甘、青、蒙“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战略需求,开展经济欠发达地区院地合作战略分析,研究制定院与甘、青、蒙2005—2010年院地合作规划,确定战略思路、目标、重点和主要工作措施,并据此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分院院地合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年内基本完成。
二、加强工作平台的基础建设
1、分院组织协调平台:成立由分院院长为主任、副院长为副主任、各所(中心)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兰州分院院与省市合作委员会”,制定“兰州分院院与省市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召开兰州分院院地合作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的院地合作与产业化工作,研究进一步参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开展分院和研究所院地合作的有效措施;积极促进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建设,策划召开中科院、青海省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促成中科院与内蒙古续签科技合作协议;由分院领导带队不定期走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调研支柱产业技术需求,捕捉院地合作信息,认真做好地方政府、企业到院内外研究所、企业等的考察调研联络和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院地合作环境;加强与院有关业务局、研究所、转制高技术公司和各分院与技术转移中心的联系,及时了解全院技术信息和优势,提高院地合作的项目对接效率。
2、中介服务平台:兰州分院技术转移中心深入调研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内企业等企业的技术现状与需求,引进院内适合白银市项目发展的技术,并推动园内企业技术升级;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筛选、论证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中介服务工作;联合分院地区有关研究所(中心),吸纳社会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申报成立中科院兰州技术转移中心,并积极探索建立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有效体制和工作机制;争取承办院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交流会。
3、信息网络平台:重点加强地方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工作,完善“中科院产业化信息网”的信息资源建设;承办院产业化信息网西北片培训会议,邀请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开发区及企业代表参加,促进研究所和企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产业化和开展院地合作工作;通过网上交流和面对面交流对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科技产业化合作项目;积极主动利用产业化信息网,组织兰州市种子资金等项目网上申报,提高工作成效;充实、完善分院“院地合作”、“技术转移”等网页建设。
4、成效统计评价平台:建立稳定的统计渠道,探索成效统计工作新机制,认真做好成效统计各环节的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案例分析;组织有关力量研究社会效益的统计评价标准。
5、科技副职平台:按院的统一要求,做好对重点合作地区科技副职团队的派出;加强对科技副职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发挥科技副职在院地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院完善考核、激励办法。
三、切实抓好重点地区的院地合作
1、协办第十二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今年3月,中科院已复函甘肃省政府,同意作为兰洽会协办单位之一,届时院、局领导将参会。科技合作处和技术转移中心要按兰洽会组委会要求,结合“牵手兰州”活动,组织筛选、推介一批适用技术和成果,并与省科技厅、兰州市科技局、白银市科技局、张掖市科技局合作征集一批企业技术需求,做到会前筹划对接、会上洽谈签约、会后跟踪服务。
2、抓紧做实院地合作项目。由分院领导带队,对甘、青、蒙重点合作项目(如国家产业化示范工程、院西部行动计划项目、省院共建研发平台等)进行跟踪调研,掌握重大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兰州市、中科院高新技术“种子资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扶持培育生态材料产业链,与高新区、经济区和大学科技园共建中科院兰州数字化产业园,协助兰州市申报国家或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完善白银市院地合作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启动新的合作项目;抓好张掖市第八批合作项目的验收和新项目的组织工作,推动研究所与地方高等院校资源共享,以及省交通厅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利用“青洽会”等平台,推介一批科技成果。组织专家到内蒙古重点合作地区进行考察,继续实施阿拉善盟大粒化种子飞播1万亩试验示范项目等。
3、筹划举办西北天然药物科技创新战略论坛。具体实施方案由主管院长牵头制定,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4、结合分院五十年庆典活动,组织系列院地合作活动。如与张掖市商谈续签科技合作协议,组织专家开展科普讲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