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资料
科兰团字〔2008〕1号 关于评选2007年度兰州分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兰州、西宁各所(中心)团委(总支)、分院机关团委:
为庆祝“五四”青年节,激励分院广大团员青年做出更大业绩和贡献,经请示分院党组同意,分院团工委决定评选2007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并在“五四”前夕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分院所属各单位的团员、团干部及研究生、中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干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研究所创新文化建设;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作风扎实,勤奋工作、锐意创新、狠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成绩显著;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2、优秀团员: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青年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优秀分子的作用。
3、优秀学生干部:热爱学习,成绩优秀;能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成效显著,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从事学生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推荐名额和要求
1、 单 位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优秀学生干部
近 物 所 1名 1名 1名
化 物 所 1名 1名 1名
寒 旱 所 1名 1名 1名
盐 湖 所 1名(优秀团干或团员或学生干部)
生 物 所 1名(优秀团干或团员或学生干部)
资环中心 1名(优秀团干或团员或学生干部)
油气中心 1名(优秀团干或团员或学生干部)
分院机关(中学)1名 1名 1名
2、各单位团委(总支)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推荐优秀学生干部要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要向党委做好汇报并经同意后再上报。
3、被推荐人要填写推荐表格一式两份,于4月23日以前报分院团工委。
附件:1、兰州分院2007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2、兰州分院2007年度优秀团员申报表
3、兰州分院2006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