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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党建工作处

发表日期:2026-09-15来源:【放大 缩小】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分院机关和指导、督促分院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分院分党组、系统单位党委、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分院系统单位党的宣传、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的组织、统战、群团、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分院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成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1-219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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