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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兰团字〔2008〕6号 关于印发《兰州分院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兰州、西宁院属各单位团委(总支):
现将《兰州分院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分院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兰州分院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14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凝炼共青团工作目标,有效激发各所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团组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各单位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将采取各所团委对照本考核办法自评与分院团工委考核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各项评优推优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学习与思想(20分)
1、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十六大精神等(5分)
2、结合国际国内热点时事及重要的革命历史题材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引导青年正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5分)
3、围绕科研中心工作,开展院情、所情教育,引导青年发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学习,开拓进取(5分)
4、开展团情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团员意识(5分)
二、组织建设(18分)
1、机构完善,班子健全,按期选举,符合规范(4分)
2、坚持党建带团建,使团的工作纳入党的工作整体格局,定期不定期向所在单位党委专门汇报工作(4分)
3、认真组织开展优秀团干、团员、学干评选工作(3分)
4、做好团员入党“推优”工作(3分)
5、按时足额收缴团费(4分)
三、服务工作(18分)
1、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服务青年成才成长(3分)
2、做好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和复核工作(4分)
3、解决团员青年实际困难(4分)
4、结合研究所中心工作,找准共青团工作切入点,服务科研(4分)
5、扶危济困,服务社会(3分)
四、开展活动(25分)
1、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等主题活动(5分)
2、结合社会热点和本单位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5分)
3、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分)
4、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5分)
5、举办或参加学术活动、人文关怀等活动(5分)
五、阵地保障(9分)
1、有青年活动场所和文化设施(2分)
2、有稳定经费保障(2分)
3、与研究生教育部门紧密协调互动,能有效指导研究生会工作(3分)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2分)
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并扎实推进共青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内容;长期坚持并不断提高既有成功经验和品牌活动。(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