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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兰团联字〔2009〕3号关于推荐兰州分院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兰州、西宁各院属单位团委(总支):
经兰州分院党组研究同意,兰州分院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拟于9月中下旬召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各单位团委(总支)要在本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组织、统战部门充分沟通协商,民主推荐候选人。
2、推荐的委员应是在各单位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代表,面上要兼顾科研一线人员、专业技术支撑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并按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的要求,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党派、民族、年龄、性别等因素,使委员结构相对合理,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科研一线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撑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管理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近年当选的省级以上“十大杰出青年”、“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省青联委员、各“青年文明号”、“青年创新创效先进集体”集体负责人以及“青年岗位能手”获得者中,符合条件的为当然人选,各单位团委(总支)主要负责人为指定席位人选。
二、委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2、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为促进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3、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各民族青年的团结进步;
4、热心青年事业,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大的影响力;
5、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常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推荐办法:
1、推荐名额按照各单位40岁以下青年人数的5%比例推荐;
2、填写提名登记表(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并于8月20日前报至兰州分院青联秘书处。
3、分院青联将于8月下旬与各单位集中协商提名委员人选安排。
联系人:杨含斌 2198859 hbyang@lzb.ac.cn
附件:1、兰州分院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
2、兰州分院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册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