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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 建(1954-1958)
前 言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是中国科学院在甘肃、青海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系在甘肃和青海的院属科研单位。包括:近代物理研究所、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和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2016年6月整合了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兰州文献情报中心以及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盐湖研究所组建而成)。分院现办公地址为兰州市天水中路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科学事业,经中央批准,1954年7月16日,中国科学院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组建的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筹备委员会在西安举行了成立大会。1956年4月,根据中国科学院的指示,将西北分院筹委会从西安迁至兰州,1958年7月,中国科学院决定撤销西北分院筹委会,以其为前身成立兰州分院。1959年2月2日,兰州分院宣布正式成立。前后时间不久,中科院在西安筹建了陕西分院。1962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以调整为中心的方针,中科院和西北局决定,以兰州分院为基础,在兰州重新成立了中科院西北分院,并决定同年12月迁往西安。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消。1978年10月,中国科学院批准在兰州重新恢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六十年间,兰州分院经历了建立、创业、撤销、恢复、发展的不平凡历程,今天已形成了开展重离子物理、核辐射技术,选择氧化催化、固体润滑材料、石油地质,盐湖资源开发利用、沙漠化防治、青藏铁路、公路冻土防治、高原大气等研究的多学科综合优势,为国家和地方在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简言之,兰州分院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曾经历六个阶段:即西北分院筹建(1954--1958,西安、兰州);兰州分院(1958--1962,兰州);西北分院(1962—1970,西安);分院被撤销(1970—1978年);恢复后的兰州分院(1978--1998,兰州);进入知识创新工程(1998——现在,兰州)分述如下:
一、西北分院筹备组建时期 (1954.1—1958.8)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成立。党中央、甘肃省委和中国科学院高度重视西北科技事业,1953年初,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省委宣传部长吴文遴分别向中央建议在兰州设立中国科学院分院,以利开展西北地区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1953年7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徐迈进致函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兼副院长张稼夫,传达习仲勋副主任交办的关于甘肃省委建议在兰州设立科学院分院事项,请张稼夫考虑提出意见。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在此信上批示同意先成立分院筹备处。同年,8月18日,习仲勋副主任致函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稼夫,指出“在西北设立科学院分院,是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很需要的”,请中国科学院和西北方面就院址及干部选定、经费核算、领导关系等事项提出具体方案。经过中国科学院与西北行政委员会反复磋商,1953年10月31日张稼夫向习仲勋报送了筹建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的意见。1953年11月2日,习仲勋批示同意此意见。1953年12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复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同意中科院《关于筹备建立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的意见》,并要求“中国科学院积极进行此项筹备工作”。1954年1月15日,中科院致函张德生及西北行政委员会,抄转了政务院对“筹备建立中科院西北分院意见”的批复,以及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兼任主任委员(张于1954年6月由甘肃省委书记调任陕西省委第一书记);辛树帜、盛彤笙、董杰任副主任委员,聘请杨明轩等12位为筹委会委员。1954年4月8日—18日,在中科院负责同志主持下,拟定了西北分院筹备工作的初步方案并经中科院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1954年7月16日,西北分院筹备委员会在西安召开成立大会,筹委会主任委员张德生,副主任委员辛树帜、盛彤笙、董杰和委员及在西安的科研团体、高等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科学家代表参加了大会。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张治中、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文委主任杨明轩作了题为《科学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讲话,中科院副院长竺可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张德生主任委员作了《开展西北地区科学研究工作,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主题报告。从此,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开始了创业的历程。
西北分院筹委会成立后,立即按《关于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筹备工作的初步方案》展开了筹备工作。次日,分院筹委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了组织机构、基本建设、调查西北自然资源和支持西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工作等问题,并在西安成立了分院筹备处,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董杰兼任主任,筹备处下设办公室,内置人事、计划、基建、行政、秘书等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依据中科院关于“分院院址根据开发西北资源的长远计划,以在兰州为宜”的要求,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盛彤笙、董杰于1954年12月专程到兰州选址。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张仲良对在兰州选址建分院非常关心和支持,亲自热情接待筹委会领导和选址人员,并说:“地方早准备好了。一块是泥窝庄(即现宁卧庄),一块是段家滩,由你们挑选。”经过认真选择,最后确定盘旋路东北侧宁卧庄共计1000亩建设用地。在兰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基建工作从规划、征地、搬迁(当时一次性搬迁达280户)到施工建设进行得十分顺利。到1956年初,坐落在这里的化工楼、物理楼、档案馆以及两栋乙丙种宿舍相继竣工。西北第一个新兴的科研区,悄然屹立在皋兰山下、黄河之滨。
随之,于1956年5月6日西北分院筹委会由西安迁至兰州市宁卧庄办公,在西安保留一个西北分院筹委会西安办事处。
分院筹委会的成立,为西北的科技发展翻开了崭新的一页。筹委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西北地区筹建科研机构和调查、组织科技人才队伍。主要的办法就是由中科院在北京地区的研究所在西北设立分支机构、研究室和分所,走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之路。根据1955年10月13日中科院第44次常务会议决定,1956年2月22日在陕西武功成立了西北农业生物研究所并根据中科院决定将植物所西北工作站、南京土壤所西北黄土试验站和北京遗传所栽培室耕作部分并入该所;3月,根据中科院指示,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层次,分院筹委会决定撤销分院筹备处;7月,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西北地质研究室在兰州成立;1957年1月,甘肃省委给分院筹委会配备了部分领导干部,刘允中、杨峰、甄华等,其中刘允中任分院筹委会副主任委员,杨峰任分院筹委会副秘书长;2月11日,于1955年10月成立的中科院图书馆兰州分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西北分院图书馆;6月,中科院物理所(后改称原子能研究所)在京成立的兰州物理室迁至兰州成立兰州物理研究室、接着地球物理所西北地球物理观象台在兰州成立;6月18日,西北农业生物所更名为西北生物土壤研究所;年底,中科院大连石油研究所兰州分所在兰州成立;随着事业的发展,1958年6月,在兰州又先后成立了二机部613工程处(即1.5米回旋加速器、又称电子室);7月,甘肃省委批准建立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由省科委直接领导,业务上受中科院情报所和分院筹委会指导;10月,建立了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地球物理研究室,此外,还建立了电子计算机研究室、无线电电子学研究室、半导体研究室、冰雪利用研究队等科研机构和科学仪器厂。以上这些研究机构,除613工程处属国家二机部领导外,其他均由中国科学院领导。经过四年紧张有序的筹备建设,西北分院筹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正如1958年中科院第九次常务会议指出的:“西北分院筹委会自1954年成立以来,做了许多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先后建立了十几个研究单位,人员达到460余人,已经具备了正式成立分院的条件”。至此,西北分院筹委会的工作圆满结束。
分院筹委会工作期间,于1957年3月报经甘肃省委批准成立分院党组,董杰任党组书记,刘允中任副书记,甄华、杨峰、申松昌为党组成员。
分院筹委会时期,主要任务是面向西北地区,组织和推动西北地区的科学研究事业,围绕“密切配合西北地区国家建设计划,组织西北地区科学力量,培养科技人才,有重点有步骤地成立科学研究机构,为开展西北地区研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1955年11月筹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更加强调“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推动西北地区的科学研究工作方面”,会议决定设立物理学化学技术科学组、生物学农学地学组、哲学社会科学组,分别由陈时伟、辛树帜、张德生任组长。
据此,分院筹委会积极组织进行了西北地区科学力量的调查,科学资料的搜集整理;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秦岭生物、地理、地质的调查研究和甘肃河西地区的综合考察,诸如矿产资源、地层、矿床、岩山、大地构造和高山冰雪利用等;制定了“西北地区科学事业发展远景规划(草案)”;积极支持地方科学家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历史、古农学、蚕桑、水生生物等方面的研究;积极协调和领导院属研究机构在西北地区进行的如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沙漠防治、地质、黄土性能、昆虫等项调查研究工作;并根据院部指示和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筹建研究机构。195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成都会议”精神要求,各省、市(区)要建立中科院分院。会后,不管条件是否成熟,各地纷纷建立分院及其所属研究机构。到1960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市(区)成立了中科院分院及其下属科研机构。陕西、兰州、青海、宁夏分院相继成立,组织领导和推动本省的科学研究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