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监审工作
兰州化物所召开新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培训会
1月22日,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组织召开新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培训会议。兰州化物所党委书记、所长王齐华,所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党务和纪监审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长春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并对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会议指出,此次党支部换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明确要求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由党支部书记兼任。纪检委员作为纪监审工作力量的一部分,承担着监督检查、协查问题、宣传教育、联系群众、跟踪考察改错和维护党员权利等重要职责。
会议要求,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紧密围绕职责定位,结合研究所科研与管理工作实际有效履职尽责。首先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识大局、明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思考和遵循科研院所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树立纪律检查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将监督见诸日常,抓早抓小,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第三要主动参加纪委扩大会、党支部会议、内控控制研讨会等有关工作会议,关注国家和中科院审计、督查和巡视关注的重点领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实践中提高履职能力。第四要主动关注并配合或督促做好审计整改,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将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一体化推进。第五要用大爱之心实施纪律监督,采用提醒式、帮助式的方式,做到纪律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尽职尽责,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研究所“一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