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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高原所鉴定中心通过评审

发表日期:2023-01-19所办公室来源: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放大 缩小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培育和发展,满足我省目前亟需的动植物损害鉴定需求,强化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省司法厅在积极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和申报材料审查基础上,于1月17日,组织专家对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申请设立的动植物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是以从事青藏高原生物科学研究为主的公益性综合研究所。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此次共推荐申报21名司法鉴定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0人,中初级职称4人;博士15人,硕士5人,本科1人。用于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实验室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仪器设备总值达2000余万元,并有单独所有的办公场所。

  此次评审,分执业项目制定了详细的评审工作方案,邀请9名国家级和省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以及我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专家,分别组成3个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申报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致动植物损害鉴定和生态破坏行为致动植物、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执业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审采取召开专家评审首次会、现场评审会、评审末次会的方式开展评审。评审首次会评审专家主要听取司法厅书面审查意见和申请单位情况汇报,现场评审会由评审专家查阅申请资料原件、实地查看工作场所和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勘验和评估、并就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员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考评赋分。评审末次会由各专家组组长对申请单位反馈评审意见和专业建议。

 

  经过专家组严谨细致的评审,一致认为,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具备开展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领域中的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损害鉴定、生态破坏行为致动物损害鉴定、生态破坏行为致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等三个分领域司法鉴定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同时,对申请单位强化司法鉴定程序和质量、提高司法鉴定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工作提出了具体专业意见,对于推进我省动植物环境损害高起点建立、高标准运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后续省司法厅将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推动建立动植物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填补了我省动植物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的空白,将为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侦办刑事案件和林业、农业、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办理行政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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