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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兰州分院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

发表日期:2014-11-10来源:放大 缩小

  为便于兰州地区院属各单位职工及时全面地理解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117日,兰州分院特别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斌斌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兰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谢铭主持。兰州地区院属各单位领导和职工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刘斌斌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启法治中国的新篇章”为题,从“法是什么”引出了人治和法治的基本含义、特点与区别。随后,用大量现实案例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历程”、“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背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现实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全会提出的新举措”以及“今后的路径及展望”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精彩的解读。 

  报告结束后,谢铭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二是目标围绕中心。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和落实“一三五规划”中心任务密切联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科院党组的要求上来。三是方法上学用结合。积极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研究生和离退休同志们在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管理。四是把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扎实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谢铭主持报告会

刘斌斌作报告

报告会现场

  来源:兰州分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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