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中科院党组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中国科学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科院党组在深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中科院《实施办法》以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依据,紧密结合中科院实际,对中科院系统2013-2017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实施办法》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中科院系统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与学风建设”,从一以贯之从严抓党风、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三个方面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部署。第三部分是“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强调要深化廉洁从业宣传教育,加强审计监督、巡视监督,加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完善内控体系,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第四部分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从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对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出要求。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中科院《实施办法》从框架到内容上,既坚持全面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又将中央的部署要求具体化,体现了中科院作为科研单位的特点。如,将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中科院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加强培训教育、健全制度规范、严格监督惩处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又如,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仪器设备与材料采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院所投资控股企业“三重一大”、科研道德与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选任与人员聘用晋级七个方面作为中科院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再如,针对中科院实行院所长负责制的实际,突出强调院属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科研团队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科研活动中的反腐倡廉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
下一步,中科院党组将在院属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出台后,层层签订个性化的党风廉政或廉洁从业责任书,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同时,还将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