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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成立

发表日期:2016-06-24来源:放大 缩小

  624日,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筹),(以下简称西北研究院)在兰州宣布成立。西北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整合了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兰州文献情报中心以及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盐湖研究所。会议宣布了领导班子成员,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王涛兼任西北研究院院长,兰州分院分党组书记谢铭兼任西北研究院党委书记,赖远明院士任西北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在发言中表示,组建西北研究院是院党组着眼于支撑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经过充分的调研,慎重研究而作出重大的改革决定,旨在全面统筹我院西北地区相关优势科研力量,有效整合相关的研究机构,破除体制机制的壁垒,支持西北研究院在我院深入推进四个率先的历史机遇中作出新的重大贡献。 

  张亚平在讲话中对西北研究院领导班子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改革创新的意识,敢于担当。希望新的领导集体,时刻牢记历史的责任,正确理解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充分认识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大胆开展工作,力求在创新中求活力,在改革中谋发展。 

  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团结工作。第一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面对新的单位,新的任务,加强沟通,相互熟悉,尽快进入角色,明确各自的分工,相互搭好台,补好位,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第二处理好兰州和西宁各单元之间的关系,以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促使各个单元协同发展。 

  三是注重队伍的建设,凝聚人才。西北研究院组建之后,在人才方面,要有更好的吸引力,有更强的凝聚力,对优秀人才能够提供更好的科研的环境和平台。要注重与科研管理骨干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大家意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为承担国家和院的各项重要任务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是要发挥好党委的监督保障作用。西北研究院党委班子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党委的监督保障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法的创新,有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创新文化的建设,以突出重点,提升效益,降低风险为目标,为西北研究院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据介绍,西北研究院是我国专门从事高寒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重大工程研究的国家级研究机构,其主要研究领域(如冰川、冻土、沙漠、高原生态、盐湖、油气地质和资源环境信息等)均处于国内引领地位,与中科院内其他研究单元没有重复。中科院将以3个特色研究所体量和每年2000万的基本科研经费作为增量给予支持,并在科学院主持的科研、人才、平台等项目中给予政策倾斜支持。 

  西北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第一、服务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西北干旱高寒的特殊生态、环境、资源为主攻方向,为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修复、资源勘探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策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第二、瞄准国际地球科学发展前沿,在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冰冻圈岩石圈相互作用与全球变化、区域气候与环境演变、生态系统退化机制与重建、水土和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形成与利用等领域建立国际先进水平的理论体系,并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科技成果;第三、在一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和率先行动计划的形成和实施中,紧密结合国家西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科技优势,研发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关键技术和优化模式,通过大范围推广以获得巨大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第四、凝聚一批长期扎根西北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促进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科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完善西北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的平台;第五、通过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的建设,积极参与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和四类机构分类改革,为进入特色研究所(群)奠定基础,为适时联合相关研究单元共同申报建设西北环境与工程国家实验室创造条件。 

  组建后的西北研究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工程或研发中心,6个国家级野外观测研究实验站,15个中科院和研究所级的野外站。将瞄准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学科发展的国际前沿,以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一的西北地区为重点,针对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任务,开展高寒干旱自然条件下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上的生态系统、环境变化、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为国家解决西北地区在生态、环境、资源、农业等领域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等。

张亚平讲话

王涛发言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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