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化物所苏州研究院科研管理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苏州研究院管理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苏州研究院科研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苏州研究院科研管理(辅助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苏州研究院国家部委、江苏省、苏州市等各类纵向任务的管理(申请、立项、中期、验收、监督执行);负责科研综合数据统计和各类机构季报/年报/统计数据的上报;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协助院地合作管理;负责专利申报管理;负责协助苏州研究院综合办公室日常事务的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理工科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自动化软件的使用,外语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组织及协调沟通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四)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五)具有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七)可长期在苏州工作。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截止日期:2017年2月28日)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苏州研究院科研管理辅助岗位),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和笔试。
3.通过初试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属事业编制,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人员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
(二)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苏州研究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2—81880906
Email:zxp@licp.cas.cn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E-mail: hr@licp.cas.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邮编: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