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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岗位(项目聘用)招聘启事

发表日期:2020-07-23来源: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放大 缩小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公开招聘管理部门岗位(项目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基本条件

部门联系人

条件保障处

收费稽核与出租审核

负责资产、基建、修缮改造等业务工作财务预决算审核、监督、统计;负责各类用房使用费、能源动力费及供热费的稽核;园区水电物业费稽核;公有房屋出租出借审核监督;职工采暖补贴稽核发放;负责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建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化学、化工、材料学、财会类专业优先,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好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668

Email:chende@licp.cas.cn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和笔试。 

  3.通过初试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4.招聘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     

  三、聘后管理 

  招聘岗位为项目聘用岗位,聘期内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兰州化物所项目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联系人:郑老师 

  邮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E_mail: hr@licp.cas.cn 

  附件:岗位应聘申请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