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化物所电化学储能材料组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电化学储能材料组,主要从事超级电容器用高电压宽温限离子液体电解液的可控制备与应用推广、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应用研发、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高电压耐超低温水系超级电容器基础研究等工作。根据课题组工作需要,拟招聘研究人员(特别研究助理)1-2名。
工作地点:青岛。
一、应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应用研发和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化学、物理、材料学、电子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含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在本学科领域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等。
3.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在应聘初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工作和学习简历。
2.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论著及申报专利清单、获得的奖励情况等。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相关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2.初选合格者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和研究所评审答辩。
3.招聘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岗位聘用或项目聘用,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按照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相关规定执行。
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工作年限满三年的博士毕业生可直接竞聘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博士毕业生纳入特别研究助理进行管理,特别研究助理的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平均水平(税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中科院给予每位入选者60万元资助,研究所给予每位入选者20万元匹配经费)。特别研究助理聘期满后,可按程序竞聘事业编制岗位,特别优秀者可申请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
四、联系方式
电化学储能材料组
联系人:郎老师
E-mail:jwlang@licp.cas.cn
电话:13589352129
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hr@licp.cas.cn
联系电话:0931-4968031
附件: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