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化物所低碳能源材料组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化学与材料实验室低碳能源材料组,主要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大需求,开展新能源材料与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广。
根据课题组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国内外招聘研究人员(特别研究助理)3至5名,主要从事以下研究工作:
燃煤锅炉煤质分析、结焦、沾污理论及综合控制技术研究;燃煤锅炉辐射受热面及其他工业领域耐高温腐蚀、耐磨损、防结焦、高温红外辐射等防护与节能增效涂层技术研发;光热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关键材料开发,涉及光热转换、辐射制冷、热控、增透与自清洁、防护与防覆冰等;氢能制、储、运关键材料开发及应用。
工作地点:兰州。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与交流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身心健康。
(二)学历与专业背景要求
具有上述课题研究或相关专业(材料、化学、高分子、光学工程、工程热物理等)背景的优秀博士(应届、往届均可)。
二、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本人工作和学习简历。
4.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论著清单、获得的奖励情况等。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相关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2.研究所和实验室对投递简历者进行全面评估,初选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和研究所评审答辩。
3.招聘截止时间:招聘计划完成为止。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项目聘用,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按照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相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人员纳入特别研究助理进行管理,特别研究助理的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平均水平,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中科院给予每位入选者60万元资助,研究所给予每位入选者20万元匹配经费)。特别研究助理聘期满后,可按程序竞聘事业编制岗位,特别优秀者可申请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
(二)特别研究助理岗位为项目聘用岗位,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享受企业“五险一金”等待遇。项目聘用人员在研究所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申请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根据研究所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确定。研究所根据不同的人才计划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专项经费和薪酬待遇,提供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低碳能源材料组
联系人:高老师
E-mail: gaoxh@licp.cas.cn
联系电话:13919029464
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hr@licp.cas.cn
联系电话:0931-4968031
附件: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