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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所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1月6日,青海盐湖所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宁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合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青海盐湖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段东平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兴富代表双方签署协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王石军、人力资源部部长曹俊清,青海盐湖所副所长吴志坚、部分中层干部和科研人员参加了交流座谈和签约仪式。
王兴富一行首先参观了青海盐湖所的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和科技展厅,深入了解了青海盐湖所拥有的现代化大型分析仪器以及研究所的历史沿革、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科技成果和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等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段东平对王兴富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指出,青海盐湖所的定位是服务地方行业和经济的发展,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面合作符合中科院的全面布局,将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希望双方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全面合作,共同促进我国盐湖化工事业的发展。王兴富对青海盐湖所为我国盐湖工业发展做出的贡献和支持表示了感谢,并期待双方能够在钾、镁、锂等盐湖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开展合作,解决关键技术难点、取得突破性进展。此外,王兴富希望能够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得到青海盐湖所的支持。青海盐湖所部分参会科研人员就双方合作相关技术领域内容进行了介绍。座谈中,双方围绕科技攻关、科学实验、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建立与建设企业人才培育基地、学生实习基地、开展科研发展战略与技术咨询等主题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和探讨。
根据协议,将充分发挥青海盐湖所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各自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成果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双方将在钾资源持续高效开发,盐湖镁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盐湖锂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察尔汗盐湖铷铯等高价值稀散元素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重点开展科技合作。共享实验研究平台、材料分析测试表征、文献情报等资源,合作成立“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研究中心”,建立科研信息互通机制,通报科研成果和需求,加强学术交流,积极有效开展全方位的科研和项目合作,实现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
双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与会人员合影
王兴富一行参观科技展厅
王兴富一行参观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