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野
钟少颖:美国国家实验室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定位与领域特征
美国国家实验室根据联邦采购条例成立。该条例规定,“国家实验室应该满足政府特殊的长期性研发需求,这些需求政府目前的其他研究机构或私营研究机构不能有效满足;国家实验室追求公共利益,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并向资助机构充分披露信息”。在该条例的基础之上,美国国会又陆续通过了一系列补充条文,将国家实验室主要定位在从事“长期性、战略性、公共性、敏感性”的研究领域。
管理体系的特征
美国国家实验室普遍采取政府拥有、承包商管理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是一种“国会—资助单位—运营单位(国家实验室管理实体)—国家实验室”四层次的决策治理体系。其中,国会是国家实验室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国家实验室的设立与终止、预算审批、外部评估等关键管理环节。资助单位主要是指能源部、国防部等联邦部门。运营单位主要有三类,包括大学、工业企业组织和非盈利机构。资助单位通过与运营单位签订长期资助协议(通常为5年合约)的方式来规范和保证国家实验室的发展。根据联邦采购条例,资助单位决定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国家实验室要依照资助单位的特殊要求或章程来执行研发任务。运营单位负责国家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实验室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等。资助单位通过驻地办公室对国家实验室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国家实验室的绩效收入和补贴。
经费与预算管理
美国国家实验室经费和预算管理的主要特征有二。第一,稳定支持比例高,经费来源相对单一。美国国家实验室的经费绝大部分来源于联邦资助单位,根据联邦采购协议,国家实验室接收的大部分资金(至少70%)必须来自联邦政府。没有主资助单位的同意,国家实验室不能接受来自非联邦部门的资助。目前,美国国家实验室的经费90%以上来自于联邦部门。一个国家实验室往往有一个主资助单位,若干次资助单位。第二,美国国家实验室普遍采取绩效预算的管理办法。首先由资助单位派驻监管国家实验室的驻地办公室征集制定各个实验室的总预算,然后由资助单位提交美国国会审议。国会审议通过后,由资助单位和运营单位通过“雾化预算”的方式将预算资金具体分配到每个“资金桶”。每个预算周期(三年)结束后,由国会委托美国审计署对国家实验室的绩效进行外部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来确定下一个预算周期中绩效拨款的额度。绩效预算这种“结果管理”式预算管理办法,一方面使得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工作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估和绩效拨款来保持对国家实验室的正向激励作用。
人事与薪酬制度
美国国家实验室研究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一般科研人员、高级科研员、博士后和客座研究人员。一般科研人员采用限期聘用制,公开招聘并签订合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和社会福利等,在任期如果表现突出,可以聘为长期聘用人员。高级科研人员一般有任期年限制和项目合同制两种。任期年限制在获得终身职位前,存在任职年限序列,具有较强的竞争;获得终身职位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制度进行人事管理。薪酬一般是根据市场定价,灵活性较大。项目合同制是围绕具体项目聘用人员,可能随着项目结题离开,薪酬采用固定工资加浮动工资制度。美国国家实验室人事与薪酬制度主要有如下特点。第一,人事关系相对灵活。在国家实验室体系中,大约只有5%的人能最终获得成为固定科研人员的资格,大部分人员采用任期年限制和项目合同制。值得注意的是,博士后和客座研究人员是国家实验室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接近14%。第二,薪酬制度市场化。国家实验室的薪酬总额在预算制定时通过谈判决定,实验室研究人员的薪酬大部分也是通过参考市场定价以谈判的方式制定。
面临的主要问题
美国国家实验室成立之初致力于满足国防需求。冷战结束之后,美国一直在为国家实验室拓展新的任务,有效利用其特殊的研发能力,使其成为美国公共科学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国家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相较于其他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在研发管理、项目投资等方面花费过高,降低了联邦经费的使用效率;二是由于其在获取敏感信息、政策影响等方面的独特性,国家实验室相较于其他研发机构更容易获得资助单位的青睐,不利于整个科研体系提高竞争性。三是其研发工作过于学术化,无法满足军事实践的需求。很多政府研发机构和私营研发机构不断发展和成熟,已经能够承担国家实验室的相关任务。四是国家实验室与产业界缺乏有效联系,不能有力支持所在区域经济建设。